委托保證金模式漸漸風行于內地拍賣行
據報道,隨著近年來國際藝術品市場逐漸回暖,蘇富比、佳士得兩大國際拍賣行正在恢復委托保證金模式,這或許可以從側面表明人們對國際藝術品市場的信心正在逐步增強。
看到這里“保證金”的字眼,有人一定會誤認為是參加拍賣會辦牌預交的競買保證金。實際上,國外大拍賣行沒有這個競買保證金的規定,辦理號牌靠的是個人信譽而不是靠預付款。而前面提到的委托保證金是指:拍賣行為了能拿到藝術品所有人的拍賣委托而付給對方的擔保款,即承諾給委托人的最低拍賣收益。一旦拍賣成交,高出委托保證金的部分,拍賣行會有更大比例地與委托人分成;若一旦拍賣不成交,或成交額低于委托保證金數額,則拍賣行即便賠錢也要保證委托人拿到保證金的簽約數額。實際上,這也意味著,拍賣行以委托保證金的數額買下了這件拍賣品!
委托保證金是在上世紀70年代末才出現在國際拍賣行的一種交易模式。當時,蘇富比拍賣行為了贏得雅各布·戈爾德施米特的收藏委托而首次建議了委托保證金的手段。當時的佳士得拍賣行認為采用委托保證金的做法不當,而拒絕跟進。
但到了1990年,蘇富比以1.1億美元的委托保證金拿下了坎貝爾濃湯罐頭公司繼承人小約翰·多蘭斯的一筆前輩遺產的拍賣委托之后,佳士得終于改變了主意。當時,在蘇富比開出保證金條件之前,紐約一畫商已經開出1億美元的價格來爭取這套收藏。多蘭斯家族原本是佳士得的老客戶,所以他們最先找到的佳士得談印象派畫作和法國家具的委托。后來,就是因為蘇富比的委托保證金手段才放棄了與佳士得的接觸。此事對于佳士得的沖擊可想而知。這套收藏最后拍出1.35億美元,讓蘇富比大賺了一筆。從此以后,佳士得放棄了原來的原則,用委托保證金爭取到了雷曼兄弟公司第三代領導人羅伯特·雷曼收藏的5幅畫作,并于1990年5月上拍。
2008年國際上出現金融危機后,國際藝術品拍賣市場受到很大沖擊,為了降低經營風險,也由于收藏家、畫商缺乏資金會放出一些平時難得一見的高端藝術品,拍賣行間在爭取委托方面的競爭得以緩解,因此兩家拍賣行均暫時放棄了委托保證金模式。
隨著近年來國際藝術品拍賣市場狀況轉好,人們對藝術市場的信心增強,也由于貨源的緊張,蘇富比和佳士得正在重啟委托保證金模式。也許這標志著為了爭取到拍賣委托,爭取更大收益,拍賣行開始提高經營風險的耐受等級了。
內地藝術品拍賣業中采用委托保證金方式迄今約有十年左右時間。最初,主要采取的是一種無息貸款方式的“保證金”:拍賣行付款給委托人的理由是因為拍賣過程占壓了資金而支持對方一些流動資金,將來拍賣成交后再最后結賬,所支付的貸款式“保證金”一般不超過拍品底價的50%。近些年,由于拍賣業間的競爭日益激烈,更隨著幾家公司紛紛到海外征集拍品,與佳士得、蘇富比之間在爭奪拍品上的競爭也更為直接,因此,委托保證金也被越來越多的采用,但一般僅限于一些重要拍賣品委托權的競爭中。
即便如此,內地拍賣企業采取委托保證金方式也沒有海外拍賣行那么普遍和頻繁,其原因在于,如果拍賣行答應支付委托人對其提供的拍賣品保證成交,則萬一拍品最終在拍賣場上流拍,則保證金必須由拍賣行全額支付,實際上意味著拍賣行買下了這件拍品。而中國的《拍賣法》不允許拍賣企業在自己的拍賣會上買東西,委托保證金的支付實際上讓拍賣行成為了買斷自己的流拍拍品,變相違反了《拍賣法》。內地的拍賣行常會猶豫于這種買斷行為的合法性。同時,不同于國外監管上的寬松,《拍賣法》又規定,拍賣行又不能將自己買斷的藝術品放到自己的拍賣場上再次拍賣。因此,當某些內地拍賣行支付委托保證金時,更保險的方式是由拍賣公司的關聯企業第三方代付,將來萬一流拍還可以由第三方委托本拍賣行再次拍賣,從而由變相買斷到再次拍賣都可以繞過《拍賣法》的限制。
責任編輯:麥穗兒



